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2019年5月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将自建的一栋写字楼转让给客户,当日预收定金20000万元(含税)。6月正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补收价款100万元(含税)。根据税法规定,计税销售额中可以抵减的土地价款为2000万元;当月未发生其他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0万元。甲公司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5月: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550.46 贷:银行存款550.46 B.6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65.14 贷:开发成本165.14 C.6月: 借:合同负债20000 银行存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8440.3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59.63 D.6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94.49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94.49 E.5月: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50.46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5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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