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王某与另外两位朋友共写一本书,三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包括()。王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2014年开了一家打字复印店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中2014年收入如下:1、被市文化馆"国庆”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000元。2、在市一中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讲课报酬400元。3、与另外两位朋友合写一本书,共得稿费24000元,王某得主编费6000元,其余稿费三人平均分。4、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000元。5、王某打字复印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A.此笔稿费共纳税2688元
B.三人各自纳税672元
C.王某一人纳税1344元
D.王某的两位朋友各纳税672元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