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9%,销售机器设备和存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专利技术免征增值税。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甲公司在2×19年和2×20年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
(1)甲公司于2×19年5月20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3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乙公司2×19年7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20万元,同时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和支付一批资产给3A公司,3A公司以其所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经评估确定,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19年7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00万元。
②甲公司于2×19年7月1日向3A公司定向增发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2×19年7月1日甲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6元。
③2×19年7月1日甲公司作为合并对价的相关资产资料如下(单位:万元):
④甲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600万元;甲公司为取得股权支付评估审计费用50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⑤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甲公司与3A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甲公司于2×20年7月20日与丙公司的控股股东3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丙公司2×20年8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给3B公司,3B公司以其所持有丙公司30%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2×20年8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支付给3B公司,当日办理完毕有关股权划转手续。
②2×20年8月1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
甲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与3B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取得投资时丙公司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丙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甲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304万元,甲公司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3)2×20年丙公司发生净亏损300万元,其中1月至7月发生净亏损50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未发生内部交易。
(1)确定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投资的购买日并说明理由。
(2)计算确定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的合并成本。
(3)编制甲公司个别报表在购买日对乙公司投资的会计分录。
(4)计算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与乙公司相关的商誉。
(5)编制2×20年8月1日甲公司对丙公司投资的会计分录。
(6)计算甲公司2×20年因持有丙公司股权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并编制2×20年甲公司确认对丙公司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