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2月转让市区一栋2013年自建的办公楼,具体情况如下: (1)取得含税转让收入2000万元,按含税收入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已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税金,并取得相关凭证。
(2)该办公楼造价为500万元,其中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200万元,契税6万元以及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其他有关费用1万元。
(3)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办公楼重置成本为4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六成,该公司的评估价格已经税务机关认定。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对于转让办公楼选择“简易征收”方式计算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办公楼转让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转让环节税金。
(3)说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扣除项目中“评估价格”和“重置成本”的含义。
(4)计算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5)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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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