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2019年3月23日,李某向明光市公安局来安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该局民警处理其妻子报案的出警执法记录仪视频,来安分局于次日收到该申请。4月12日,来安分局向李某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告知李某所申请公开的相关视频系公安机关为规范执法而制作的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决定不予公开。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来安分局公开相关信息。
【问题】:
1.李某是否具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格?为什么?
2.来安分局处理李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否收取费用?为什么?
3.来安分局对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是否超期?为什么?
4.来安分局的答复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