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 2008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2008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 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2008 年 9月 20 日至 22 日购买了招标文件。
事件一: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 8 日下午 4 时是投标截止时间。
事件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 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于 2008 年 10月 8 日下午 5 时才送达,原因是路途堵车。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招标。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下列:
事件三: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20m 变更为 4.80m,当日乙方停工。25d 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 60 万元和顺延工期 25d 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四:在工程装修阶段,甲方将外墙门口处镶贴瓷砖做法变更为干挂大理石,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相应的施工安排。乙方在施工完毕 2 个月后的结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 80 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日期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开标工作的是否妥当?C 企业和 E 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4.事件三中,乙方的索赔是否成立?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5.事件四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结合合同变更条款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