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白某、方某、汪某三人是司法考试的培训老师,利用业余时间共同完成一幅绘画作品《从头再来》,他们的好朋友李某提供了一些创作上的建议,并提出在署名的时候最好把自己的名字署上,这样可以利用自己的知名度提高作品的影响力,白某、方某、汪某三人一致同意。方某提议要把这个作品公开发表,白某说最好还是低调一些,自己欣赏就可以了,汪某则不置可否。方某不顾白某的反对把作品在招生现场进行了展览,结果被现场咨询报班的学员岳某看中,出价10000元予以购买,白某、方某、汪某三人均表示同意。岳某购买后随即拍照在微博上进行发布,一时引起热议。请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对作品的完成提出了建议,应是作者 B.白某、方某、汪某三人同意李某在作品上署名,李某也表示同意,该署名行为合法
C.方某不顾白某的反对把该画发表的做法合法
D.岳某购买后随即拍照在微博上进行发布的行为合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