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以后期间不会变化,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余额为零,不存在其他未确认暂时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事项。2×24年,甲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其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股权并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初始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截至2×24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900万元。其中,因乙公司2×24年实现净利润,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万元;因乙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0万元。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系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乙公司以前年度的净利润,甲公司计划于2×25年出售该项股权投资,但出售计划尚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税法规定,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2)1月4日,甲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授予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10万份股份期权,每份期权于到期日可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但被授予股份期权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甲公司工作满3年才可行权。甲公司因该股权激励于当年确认800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
税法规定,行权时股份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价款之间的差额,可在行权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24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12元/股,当年没有管理人员离开公司,预计未来两年内也不会有人离开。
(3)2×24年,甲公司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宣传费支出1600万元。税法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甲公司2×24年度销售收入为9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500万元,以前年度发生的可弥补亏损400万元尚在税法允许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产生的所得期限内。
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境内居民企业,不考虑中期财务报告及其他因素。甲公司于年末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要求:
(1)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下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产生暂时性差异,说明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并说明理由。
(2)分别计算甲公司2×24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账面余额,以及甲公司2×24年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