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事实一:2021年9月,甲(21周岁)与乙(13周岁)共谋伤害仇人丙。甲用木棍猛击丙的大腿,乙则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刺中丙的心脏。丙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甲在掩埋丙的尸体时,发现并拿走丙口袋中的一部手机。事实二:10月,丁雇用甲杀戊。甲蹲守在戊每天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戊快接近时持枪射击。但因为甲没有瞄准,而不小心击中戊旁边的己,导致己当场死亡。
事实三:因甲未杀死仇人戊,丁拒绝支付佣金。当天夜里,甲潜入丁的房屋,盗窃3万元现金和一张信用卡。甲拿着盗窃所得的信用卡,到商场内刷卡消费2万元,但后来发现该信用卡为假卡。
事实四:甲驾驶一辆悬挂假车牌的小轿车,到一路口时靠边违章停车。其间,庚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车上搭载辛)同向行驶,追尾碰撞甲的小轿车尾部,导致甲车毁坏、辛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甲驾车逃逸。
事实五:甲搭乘火车潜逃至外省。火车在某火车站仅停靠3分钟,但甲欺骗邻座的壬说:“该站点停靠15分钟。”壬信以为真,下车溜达,结果火车开走了。甲趁机将壬放在座位上的行李箱占为己有,并在下一站下车离开。
【问题】
1.事实一中,甲和乙共谋伤害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5分)
2.事实一中,甲拿走丙手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可说明不同观点)。(4分)
3.事实二中,甲杀死己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可说明不同观点)0(4分)
4.事实三中,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4分)
5.事实四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请说明理由。(3分)
6.事实五中,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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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