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下列关于盗窃数额认定的说法,有哪些是正确的?
A.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 B.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C.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D.甲盗窃乙价值4000元的电脑,以5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丙,盗窃数额应当认定为5000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