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电风扇,成本每台200元,出厂不含税单价为280元/台。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1)购进电风扇零部件,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00 000元,注明税款17 000元,购入后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2)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台电风扇,厂家给予了3%的折扣,折扣在发票备注栏注明;
(3)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台电风扇,并支付运输单位8 000元运杂费用,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 000元,装卸费1 000元;
(4)销售本厂自用4年的小轿车一辆,含税售价80 000元;
(5)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0 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11 000元;
(6)本厂将10台电风扇奖励给优秀员工。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7 000×7%+17 000=17 490(元);
销项税额=800×(1-3%)×280×17%+500×280×17%+11 000×17%+10×200×17%=62 947.6(元);
应纳增值税额=62 947.6-17 490=45 457.6(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