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的一批货物由乙航运公司承运从韩国运至连云港,丙公司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丁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从乙航运公司提走.丙公司与丁公司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但并没有得到赔付,于是,丙公司诉诸法院,要求乙航运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与丁公司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在协议款项得不到赔付时,仍能要求乙航运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乙航运公司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应依货物成本赔偿
C.正本提单持有人只可以向提货人丙公司索赔
D.如选择以侵权诉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诉讼时效应为2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