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刘文计划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与自己的好友宋轩签订协议,约定宋轩出面设立公司,而实际由刘文出资并决策。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刘文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可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A.刘文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可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B.刘文与宋轩之间的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
B.刘文与宋轩之间的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
C.若宋轩未经刘文同意而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李飞,李飞并不知晓刘文的存在,且其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刘文可以宋轩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转让无效
C.若宋轩未经刘文同意而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李飞,李飞并不知晓刘文的存在,且其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刘文可以宋轩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转让无效
D.若刘文要求将自己确认为公司股东,提出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知晓其与宋轩之间的代持关系,且其曾经行使股东权利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则对于其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D.若刘文要求将自己确认为公司股东,提出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知晓其与宋轩之间的代持关系,且其曾经行使股东权利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则对于其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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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