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华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装修材料,用于维修本公司办公楼,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4000元。
(2)购进办公用复印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元。
(3)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税合计金额5800元,委托某运输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原材料运回公司所在地,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元,取得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当月取得不含税代销货款4000元,并取得代销清单。
(5)出租机器设备一批,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元。
(6)当月因管理不善将上月从农民手中购入的一批免税农产品丢失(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4000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华丰公司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已勾选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单位:元)。
(1)业务(1)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公司当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5)计算业务(4)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6)计算该公司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