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向乙借款6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20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不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