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A、B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大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

  • 题目分类:中级经济法
  • 题目类型: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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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A、B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大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议后,予以纠正。
2000年3月,大华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A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 200万元;B出资1 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0年5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发现,A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A补足差额;如果A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1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 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 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5年3月,大华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华南分公司。华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大华公司是华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大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大华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2)大华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A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大华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大华公司是否应替华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公司对股东投资形成的公司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处分权仍归股东。(  )

公司对股东投资形成的公司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处分权仍归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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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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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4年4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我国《

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4年4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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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伐理权滥用的是(  )。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伐理权滥用的是(  )。A.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 C.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D.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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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14)处的最佳答案.A.for B.to C.in D.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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