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天津甲公司在餐饮服务项目上注册了“河底捞”商标。2018年1月2日,甲公司在长沙市开设了一家“河底捞”餐饮。2019年9月10日,长沙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长沙市内开设的餐饮可使用“河底捞”商标,但甲公司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在长沙市开设“河底捞”餐饮;合同有效期10年。2020年1月2日,长沙丙公司在长沙市开设了一家“河底捞”餐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的餐饮停止使用“河底捞” B.在甲公司不起诉丙公司的情况下,乙公司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的餐饮停止使用“河底捞”
C.未经甲公司的允许,乙公司不得起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的餐饮停止使用“河底捞”
D.乙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的餐饮停止使用“河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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