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A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的制造和销售。2020年7月有关业务如下:
(1)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金额847500元,并收取包装费2260元。
(2)将自产的成套化妆品用于抵偿债务,同类成套化妆品的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6000元,不含税最高销售价格为32000元。
(3)甲企业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公司加工一批高档香水精,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为100000元,并支付乙公司不含税加工费15000元,乙公司无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
(4)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香水精的80%连续生产高档香水,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金额150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
甲企业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847500×13%=110175(元)
B.(847500+2260)÷(1+13%)×13%=97760(元)
C.847500÷(1+13%)×13%=97500(元)
D.(847500+2260)×13%=1104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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