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居民企业2010年度“投资收益”账户借方发生额300万元,贷方发生额为500万元。注册税务师审核该企业的投资收益各明细核算及相关资料时发现: 2010年2月以8元/股在二级市场购进F上市公司的流通股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10年6月F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现金分红2元,企业获现金分红4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问题:说明上述投资收益在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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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