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被告人陈某,男,23岁。 2011年9月30日,被害人刘某从江宁县搭乘货运汽车去三河县为儿子购买结婚物品。被告人陈某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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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目类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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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被告人陈某,男,23岁。
2011年9月30日,被害人刘某从江宁县搭乘货运汽车去三河县为儿子购买结婚物品。被告人陈某在江宁县境内扒乘该车准备去三河县,被告人上车后发现刘某正在数钱,于是顿起恶念,趁刘某不备,用木棍将刘打昏,抢走其携带的现金3000余元,之后跳车逃跑。汽车行至三河县城关镇时,刘某仍在昏迷,被司机发现后送往医院抢救,经一个多月的治疗,刘某痊愈出院。案发后,江宁、三河两县公安局共同侦破此案,将陈某抓获,但在该案由哪个法院审判上发生争执。江宁县法院认为,陈某在江宁县作案,但没在江宁县留下任何痕迹。汽车行至三河县才发现这一犯罪事实,应由三河县法院审判。三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作案地点在江宁县,按照刑诉法规定,应由犯罪地法院即江宁县法院审判,双方各自坚持自己意见,互不让步。
请问:(1)该案应当由哪个法院审判?为什么?
(2)如果两个法院各执己见,形不成共识,应当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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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  )。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  )。 A.犯罪分子已经接近着手实行犯罪 B.犯罪没有得逞 C.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D.犯罪分子不愿意继续实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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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的时间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法何时公布 B.法对人和地域的适用范围 C.法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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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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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警衔高的为上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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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检验可由(  )进行。

物证检验可由(  )进行。 A.侦查人员 B.指派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C.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D.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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