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借口忘带身份证,用假名字骗过宾馆服务员。住进该宾馆二楼一个标价468元的标准房。次日凌晨1点左右,甲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拆下电脑主板、内存条硬盘等配件(总价值6000元),然后在未付房费的情形下,若无其事地离开宾馆。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秘密窃取宾馆财物,触犯盗窃罪 B.甲拆卸电脑,使电脑无法使用.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C.甲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取得宾馆的财物,触犯诈骗罪
D.对未支付房费的行为.甲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