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阅读以下材料,并回答后面的问题。 甲于1996年去世,其妻乙于2004年去世,遗产有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6间。甲还遗有伤残补助金l万元。乙以自己的名义于1995年在单位集资入股获益l万元。二人有两子,一丙和二丙。一丙与丁在1997年结婚。乙由于长年病痛,生活不能自理,由乙的表侄戊及丁养老送终。二丙为了争夺遗产。杀害了一丙。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继承的概念及继承客体的范围。
(2)简述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别。
(3)戊能否得到补偿,为什么?
(4)二丙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