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 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 以主张:( ) 题目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目类型:选择题 号外号外:注册会员即送体验阅读点! 题目内容: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 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 以主张:( ) A.同时思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
赵、钱、孙、李4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 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4人推举赵 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 决定,超过5万元的 赵、钱、孙、李4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 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4人推举赵 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 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3人协商后决定。 2005年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査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査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
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
甲因无法接受女友移情别恋,一时想不开,自五楼跳楼自杀。位于一楼开业的医师乙听到撞击声而外出查看,紧急将甲送回其诊所救治。其急救过程中,甲求死心意坚决,一直要求乙 甲因无法接受女友移情别恋,一时想不开,自五楼跳楼自杀。位于一楼开业的医师乙听到撞击声而外出查看,紧急将甲送回其诊所救治。其急救过程中,甲求死心意坚决,一直要求乙不要救他。经乙之急救与治疗,甲逐渐康复。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