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5年1月,长江公司和红旗公司进行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资料如下:(1)长江公司换出:①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价为260万元,累计折旧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230万元;②无形资产—商标权:初始成本为1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2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公允价值为70万元。③库存商品—A产品:账面余额为17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公允价值合计500万元。(2)红旗公司换出:①固定资产—红旗牌客车:原价230万元,累计折旧10万元,公允价值为240万元;②固定资产—红旗牌轿车:原价100万元,累计折旧10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③库存商品—B产品: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公允价值合计530万元。长江和红旗两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假设不考虑与商标权有关的增值税,且各自的计税价格都等于公允价值。整个交换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A.B产品增值税税率17%)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另外向红旗公司支付银行存款47万元。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换入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要求:<1>、判断上述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分别计算两公司各自换入资产入账价值<3>、编制长江公司和红旗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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