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在北京的某企业因与设在香港的凤凰公司的争议向北京中院起诉。下列关于诉讼中司法文书送达的说法错误的是:
A.凤凰公司未对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履行签收手续,但已经按照所送达司法文书的内容履行的,视为送达 B.如果凤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武汉,法院向法定代表人送达司法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C.北京中院可以直接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送达
D.如果北京中院的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香港的法院不用再送达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