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某机构投资者在对A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9年4月7 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2020年3月1日,C银行通知A公司,B公司的借款到期未还,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A公司为此向C银行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本息。
2.乙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末期间连续买人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A公司为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于2020年3月5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甲赔偿A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的损失。甲则辩称:乙在起诉前未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的起诉。
3.2020年3月8日,A公司公告拟于4月113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丙为B公司财务主管,候选人丁持有A公司1%的股份。
4.2020年3月24日,乙向A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甲的董事职务。A公司董事会当即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3月25日,乙联合持有A公司8%股份的股东张某,共同公告拟于4月1日在同一地点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4月1日,A公司的两个“股东大会”在同一酒店同时召开。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的35%;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的40%。
5.2020年4月21日,B公司与乙达成股份转让协议。4月23日,A公司、B公司和乙联合公布了该协议内容:B公司将所持A公司27%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后B公司仍持有A公司7%的股份;同时,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拟另行收购A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随后,甲辞职,乙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6.2020年6月3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控制的D公司100%的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5%。2020年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又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所持E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0%。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是否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甲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起诉的理由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丙、丁是否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分别说明理由。
(4)2020年3月24日,乙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否应被列为A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并说明理由。
(5)2020年4月1日,乙与股东张某共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2020年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购买乙所持E公司股权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