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中合资经营企业在国内的所得为400万元。该企业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的总所得为100万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生产经营所得为40万元,适用税率为40%;在B国的分支机构总所得为50万元,其中股息10万元,适用税率30%,生产经营所得为40万元,适用税率为45%。国内适用的税率为企业所得税30%,地方所得税3%。企业认为境外所得已缴所得税,因此,在汇总纳税时,只按境内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企业申报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分步骤确定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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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