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李某系一公司高级职员,2004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500元,另在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分别取得季度奖金3000元;
(2)取得翻译收入20000元,从中先后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
(3)小说在报刊上连载50次后再出版,分别取得报社支付的稿酬50000元、出版社支付的稿酬80000元;
(4)在A、B两国讲学分别取得收入18000元和35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和6000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
2 | 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 | ||
3 | 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 | ||
4 | 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 | ||
5 | 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 | ||
6 | 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 ||
7 | 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 ||
8 | 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 |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1)计算全年工资和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B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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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