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石先生所在地居民区内有家国内旅行社,石先生全家准备国庆节期间前往国外旅游。在国庆节来临前期,石先生到该国内旅行社咨询如何办理出国旅游手续。该旅行社的营业部接待人员向石先生介绍,他们可以直接在该社报名,并可以为石先生办理出国旅游各种手续。第三天,石先生再次来到该旅行社门市部,要求接待人员为其办理出国旅游手续。接待人员收取了石先生的旅游团款,并以该国内旅行社的名义与石先生签订了书面的旅游合同。签订书面旅游合同的第九天,石先生偶然从当地的媒体上看到旅游管理部门的一则公告,刊登了当地能够经营出境旅游资格的旅行社名单,但未见到该国内旅行社。石先生来到旅行社,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还旅游团款;旅行社一再做石先生的思想工作,打消石先生的顾虑,在石先生的一再坚持下,旅行社同意石先生的退团要求j但要求石先生支付全额旅游团款20%的违约金。请问:
①旅行社是否应当全额退还石先生旅游团款?或者说旅行社要石先生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处罚这家旅行社?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