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 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 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 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 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 学收到甲厂发来的l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 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则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 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邀约,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