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标志着民法典总则编的形成。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变,背后却是立法理念、精神的变化和制度的创新发展。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摘自《人民日报》(2017年3月22日)
(1)为什么说“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的一字之变”,背后却是“立法理念、精神的变化和制度的创新发展”?
(2)如何从民法总则的立法过程看待“法律要被遵守,法治要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