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50只羊。有关该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千惠公司成立后,铁兆义有权要求甲承担给付羊款的责任
A.张某挪用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作为董事的勤勉义务
A.张某挪用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作为董事的勤勉义务
B.如千惠公司已经将该羊肉加丁后大量销售,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千惠公司承担责任
B.王某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C.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也有权要求甲承担羊款责任
C.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张某
C.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张某
D.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但实际将10只羊自家享用,则公司仍应对全部羊款承担责任
D.若王某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公司应承担王某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全部费用
D.若王某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公司应承担王某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全部费用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