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丁蓓蓓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认定一台电脑为无主物,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该电脑为无主物后,电脑的所有人郭秋出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郭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B.郭秋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C.郭秋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对电脑提出请求,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D.特别程序为一审终审,郭秋无法主张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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