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钢丰公司独家研发了某合金钢材生产工艺,填补国内空白。参与该项目研发的林某私自将该工艺卖给瑞凯公司,造成钢丰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公司市场份额损失。为弥补损失,钢丰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林某、瑞凯公司,诉请两被告连带赔偿损失3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钢丰公司未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公开审理本案 B.法院依职权决定本案不公开质证
C.钢丰公司可口头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D.应钢丰公司要求,法院可简化判决书中事实认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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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