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材料,回答题甲乙两人受飞华公司委托干2011年6月14日共同合作完成一套光电子设备,双方未对专利申请作任何约定。完成之后,两人便将此设备于2011年7月25日在中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飞华公司认为此发明归其所有,甲乙进行展出须经过其同意,从而双方发生争议。2011年9月24日,双方同时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一系列审查认定,于2012年6月15日正式授予专利权。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现甲、乙、丙与飞华公司对设备的专利申请引起纠纷,依据我国法律,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 A.甲、乙
B.飞华公司
C.甲、乙与飞华公司
D.飞华公司,但甲、乙具有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