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是我国居民企业,2017年4月成立,经营期限为15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设立的当年获利。2019年,该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8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0万元,账面实现利润总额900万元。进行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注册会计师发现下列情况:(1)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但相关进项税已抵扣。 (2)该企业拥有居民企业M公司80%的股权,当年12月已将该股权全部转让给居民企业B,该股权投资成本1000万元,转让价格1800万元,转让业务发生时,M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00万元,该项股权转让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会计上采用成本法核算) (3)符合规定的境内自行研发费用510万元和委托境外研发实际发生的费用300万元单独记账且未纳入损益计算。(均未形成无形资产) (4)成本400万元的产品被盗,外购比例60%,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获得保险公司赔偿80万元,该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5)该企业账面体现业务招待费10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500万元。 (6)该企业账面体现在2019年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800万元用于经营,借款期限为7个月,当年支付利息80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 (7)该企业账面体现对外捐赠20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自然灾害地区捐赠150万元,直接向某技术学校捐赠50万元);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8)该企业账面体现有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A公司(未上市)分回股息100万元。 要求:不考虑其他税费,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应调整的会计利润。 (2)业务(2)应调整的会计利润。 (3)业务(3)境内研发费用应调整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4)业务(3)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应调整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5)业务(4)应调整的会计利润。 (6)当年该企业符合规定的会计利润。 (7)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业务(8)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1)当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2)当年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