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在北京的A机械制造公司为总机构,在武汉、成都分别设有B、C两个二级分支机构,所得税实行按季度预缴。假设2013年度B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8000万元、200万元和3000万元,C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6000万元、150万元和3000万元;2014年度B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9000万元、220万元和3000万元,C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5000万元、130万元和3000万元。A、B、C三家机构的所得税率均为25%。假设2015年第一季度汇总后的实际利润为1000万元,则B机构应预缴税款( )万元。
A.68.75 B.74.375 C.125 D.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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