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本款规定的罪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 (2)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3)乙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在其指挥和策划下,其手下抢劫了一家珠宝店,并砍伤了一名执勤保安(轻伤),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