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共用题干 甲男、乙女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1年,二人贷款10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甲男。2014年,乙女因与他人同居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甲男提出离婚,乙女同意,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甲男起诉到法院。另,甲男在2012年以婚后财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到诉讼离婚之前股权价值50万元。二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到诉讼之前价值300万元,尚有贷款50万元未偿还。
若二人在诉讼离婚前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婚后所有财产归甲男所有。之后,在离婚诉讼中甲男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则法官应该()。 A:不予认可离婚协议的效力 B:认可全部离婚协议的效力 C:认可部分离婚协议的效力 D:判决不予离婚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