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服装制造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甲公司于2014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公司管理层成员发言要点如下: 董事长: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定期召开董事会议,商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筹资部经理:为了规范企业的筹资活动,应当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开展筹资活动。制定的全部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 市场部经理:我会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作充分评估,并在确认符合条件后签订销售合同。 生产部经理:由于企业的部分业务要外包给专业的承包商,这些主要与生产部和市场部息息相关,企业进行业务外包决策应当由生产部经理和市场部经理进行决策审批。重大的业务外部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财务部经理: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不需要进行披露。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根据有关资料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项判断公司管理层成员的发言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