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20年9月发生业务如下: (1)开采天然气100万立方米,开采成本为150万元,全部销售给关联企业,价格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当地无同类天然气售价。 (2)从某低丰度油气田开采原油500吨,销售400吨,不含税价款共计100万元,合同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每月15日付款,9月付款40%,10月付款60%。 (3)将从低丰度油气田中开采出来的原油50吨用于加热矿井,50吨用于同合作商换取生产资料。 (4)购入一台采油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 (5)购入一栋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金额100万元,税额5万元。 已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天然气成本利润率为10%,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原油资源税税率为6%。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12.00
B.14.00
C.18.00
D.16.00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