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刘某和何某、张某三人创业开办了一家名为“真香”的餐饮合伙企业。刘某家庭富裕,出资200 万元。何某用名下一处位于市中心的房产作价300 万元出资。而张某为企业管理专业的高材生,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三人商量让张某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以经营管理劳务出资,作价150 万元。 经营了2 年后,企业名声越来越大,当地富豪齐某看中该商机,计划成立一家“真杳”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相同的餐饮种类。齐某找到何某劝说其入股,承诺何某只需提供“真香”企业的内部研发菜单给齐某,无需另行出资,即可有20%的股权。 此时张某在一次赌博中输掉了200 万元,张某用合伙企业的资金进行偿还,导致合伙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债权人银行300 万元到期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何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何某用300 万的房屋作价出资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B.若“真香”是普通合伙企业,何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当然退伙
C.何某可同时在“真杳”有限责任公司入股
D.何某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何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何某若是有限合伙人,其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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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