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和固定资产(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18年年末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20000万元(含增值税税额),由于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2×19年年初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一大型生产设备和持有A公司的30%股权投资偿还债务,甲企业将该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至债务重组日,甲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价格(等于计税价格)5000万元,账面价值4000万元,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生产设备原值30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20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预计清理费用1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4000万元;持有A公司股权投资账面原价3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4000万元。乙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00万元。乙企业收到资产后不改变其原来用途,假设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乙企业取得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之后,A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金额为1000万元,取得股权投资当日A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为200万元,该差额是由一批存货造成,到2×19年年底,该批存货已出售20%;A企业当年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存货,成本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到年底该批存货已出售20%。 要求: (1)计算甲企业债务重组利得、偿债资产确认的处置损益及影响损益的总额; (2)计算乙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 (3)编制甲企业、乙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4)假设乙企业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000万元,计算乙企业债务重组损失并作出会计处理。 (5)编制乙企业取得A公司的股权后个别报表的处理。 (6)编制乙企业取得A公司的股权后合并报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