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为从事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3%。2017 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销售产品确认收入15 000 万元,结转成本10 500 万元,当期税金及附加为110 万元;所得税费用390 万元;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共计960 万元;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得收益15 万元;出售一台淘汰生产设备获得净收益25 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20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2017 年度的营业利润为( )。
A.3 470 万元
B.2 725 万元
C.2 360 万元
D.3 4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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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