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上市公司,2018年至2019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1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取得B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A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项股权投资。此前,A公司与B公司不具有任何关联方关系。当日B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75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资本公积为300万元,盈余公积为4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0万元。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等。 (2)2018年,A公司和B公司发生了以下交易或事项: ①2018年5月,A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M产品销售给B公司,售价为400万元,成本为280万元。相关款项已结清。B公司取得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②2018年6月,A公司将其生产的N产品一批销售给B公司,售价为250万元,成本为160万元。相关款项已结清。至2018年12月31日,B公司已将该批产品中的一半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售价为150万元,该批存货剩余部分的可变现净值为90万元。 (3)2018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77万元,除实现净损益外,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4)2019年,B公司将自A公司购入的N产品全部对外售出,售价为140万元。 201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022万元,除实现净损益外,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5)除对B公司投资外,2019年1月2日,A公司支付450万元,取得D公司4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D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1000万元。取得该项股权投资后,A公司对D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2019年2月,A公司将其生产的一批产品销售给D公司,售价为350万元,成本为200万元。至2019年12月31日,该批产品已向外部独立第三方销售30%。 D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605万元。 (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所得税税率为25%; ②A公司和B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1)编制A公司2018年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A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调整、抵销分录。 (3)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计算确定A公司对D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2019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A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调整、抵销分录。(不考虑与D公司的内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