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山东的甲常年出售优质矮脚马,售价4000元/只。2019年10月,北京的乙和甲签订了矮脚马买卖合同,约定2019年10月18日,甲向乙交付5只矮脚马,乙向甲交付定金2000元。剩余的价款乙应在2020年1月1日之前付清,在付清价款之前,矮脚马的所有权归甲。甲依约交付了5只矮脚马。
2020年1月,乙按约付款,乙取得矮脚马后,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有5只优良矮脚马出售,每只售价10000元,广告有效期至4月30日。
2020年6月1日,因乙的疏忽,矮脚马4号走出马圈,被晚上去河边遛弯的戊捡到,戊等待多时无人认领,戊见矮脚马可爱又可怜,遂将其领回自家农舍照顾。2020年6月2日,乙发现矮脚马4号走失,遂公告寻找,戊在6月5日得知该公告,雇豪车将矮脚马4号送回。
2020年7月,天津的庚得知乙处有矮脚马,向乙求购。
已知戊为照顾矮脚马4号,买矮脚马专用粮食花费1000元,雇佣豪车将其送回,花费车费2000元,照顾矮脚马4号期间,4号矮脚马踢坏栅栏一处,修栅栏花了200元。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矮脚马4号的管理行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无因管理一旦发生,即依法在戊与乙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B.戊可以请求乙偿还1000元的矮脚马专用粮食费
C.戊可以请求乙偿还2000元的矮脚马豪车雇用费
D.戊可以请求乙补偿200元的栅栏修理费
E.戊的行为属于正当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