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甲、乙双方于2017年1月3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规定4月1日开工,工期5个月。该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见表5.1。
其中:分项工程B的综合单价构成如表5.2所示。

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单价措施项目费用40万元,结算时不调整,在计划工期内均匀支付;
2.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的10%计取,开工前与材料预付款同时支付。竣工结算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的变化调整。
3.暂列金额10万元,规费和税金综合费率为18%。
4.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分部分项工程价款(含规费税金〉的20%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起分3个月均摊抵扣。
5.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款的80%。
6.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以上时,该分项工程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和1.05。
7.材料价格按造价部门颁布的文件和价格指数调整。
8.工期奖罚2万元/月。
9.该工程实际确认的工程量见表5.3。

问题:
1、列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款、材料预付款、开工前甲方应支付的总价措施项目工程价款。
2、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商品混凝土1月份价格指数为110,5、6月份价格指数为125,计算分项工程B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和6月份业主应支付的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3、列式计算该项目的实际总造价。
(计算单位:万元,计算结果保留3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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