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位于A市B区,是一家从事加工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区税务局稽查局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甲公司最近3年通过在会计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方法少缴应纳税款金额巨大。
因税务机关拟对甲公司作出一定金额的罚款,故通过《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甲公司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甲公司申请举行听证。后经B区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B区税务局稽查局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稽查局印章后送达执行。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规定,省以下各级税务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下列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成员单位应当派员参加会议,过半数成员单位到会方可开会
B.审理委员会会议由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
C.审理纪要由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
D.审理意见书由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
E.稽查局应当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稽查局印章后送达执行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