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5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
2、2015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
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5、2015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10日离境、12月18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
6、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约翰每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665
B.3225
C.7805
D.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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