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位于市区的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4年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建造的商用楼出售,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公司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5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管理费用1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不含印花税、出租房产的房产税),销售费用80万元(其中广告费20万元),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为120万元(支付的利息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多出1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银行罚息5万元;通过政府机构向红十字事业捐款45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00万元(为年底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为5%。
2、该公司预收账款账户贷方余额为200万元,为该公司采取预售方式收取的在建商品房款项。
3、该公司出租其自有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为100万元,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
要求: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3)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4)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5)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